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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规定

财税服务 作者: 多有米 1242人已查看

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规定

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人都要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纳税申报,没有按期纳税申报的企业会被录入到企业异常经营目录当中,对企业的信誉产生影响。

一、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是1个季度为期限单位。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在小规模纳税人跟有特殊规定的纳税人。  

二、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在期满之日开始的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是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在次月的1日开始到15日之内申报纳税并且结清上个月的应纳税款。  

(多有米)提示:纳税申报期一般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照休假日天数顺延。纳税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看征期日历。

三、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营改增后第一个申报期为7月。

上面所述的内容为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规定,对上面所述内容有疑问的,欢迎登陆重庆多有米官网“米问答”进行提问,重庆多有米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免费注册公司,为企业提供代理记账、工商业务等服务,是行业内领头的互联网+时代财税服务型公司,欢迎咨询多有米热线:400-968-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