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 作者: 多有米 3787人已查看
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尚未提交2011、2012年度报告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名单见附件),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年度报告并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提交年度报告的,本局将依法吊销登记证。
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按属地管辖原则到下列单位办理:
福田局电话:83456041;罗湖局电话:25655837;
盐田局电话:25251243;南山局电话:26868343;
宝安局电话:27836200;龙岗局电话:28908991;
光明局电话:88211081;坪山局电话:89369040;
龙华局电话:23330302;大鹏局电话:84238903。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4-16
2021-07-13
2021-07-11
2021-04-16
2021-03-31
2018-09-19
2018-09-18
2018-09-18
2018-09-18
2018-09-11
免费咨询 免费核名 免费刻章
2021-04-16
2021-07-13
2021-07-11
2021-04-16
2021-03-31
2018-09-19
2018-09-18
2018-09-18
2018-09-18
2018-09-11
行业引领
腾讯、深圳市国资委投资
国家认证
国家/深圳高新技术企业
品质保证
10年企服经验
业务规模
100+城市网点
品牌信赖
20万+用户选择
媒体报道
CCTV2、广东电视台等联合报道
400-968-3072
周一至周五 08:00-22:00
周六至周日 10: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