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 作者: 多有米 3419人已查看
自去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开始施行,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注册公司的门槛大大降低,深圳作为全国创业热潮最火爆的城市,深圳公司注册基本呈现井喷状态,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原来以为会大规模出现的“一元”公司似乎并没有大面积蔓延,反而注册资本被推高了。
其实这个现象不难理解,毕竟没有任何一个市场主体愿意与一家注册资本极低的陌生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因此所谓的“一元”公司只有打酱油的份。
另一方面,注册资本被推高了,确实是由于取消了实缴期所导致的。认缴注册资本后,资金何时需要到位,法律不作强制规定,由出资人之间协商约定。正因如此,且注册资本是公司的一张脸,在这个看脸的时代,必须把颜值做上去。于是就出现了大量超出实际情况认缴大额、巨额注册资本的动机。 对于这种盲目追高注册资本并约定超长交纳期限的做法,多有米小编认为十分危险!
首先,认缴不等于就不用出钱!
法律不再要求对实收资本作为登记事项进行登记,也不要求公司在设立登记或增资时提供验资报告。但是,股东仍然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缴纳出资。“只认不缴”会影响公司的诚信度,因为监管部门会对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抽查,如有未兑现认缴承诺的情况,公司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公司被拉黑,恐怕就很难再愉快地玩耍了。
其次,巨额注册资本是不可承受之重!
注册资本的大小决定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随意设定超过自己承受范围的注册资本,实际上是把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也增加了。当公司资不抵债、陷入破产偿债程序,认缴天价注册资本的股东必须在承诺认缴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说,公司如果运营正常、一切顺利,可能还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一旦项目烂尾、资不抵债,则是作死的节奏了。
再次,约定的缴纳期不等于不用兑现!
在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注册资本缴纳期的情况下,理论上可以在章程中约定为30年~60年。虽然在承诺实缴出资期限到来之前,股东并没有义务提前履行出资义务。但在公司进入清算程序以后,股东承诺的实缴出资期限虽还未届满,但其出资义务将视为提前到期。如果是在破产清算程序启动后,公司资不抵债无法全额偿债,那股东的出资义务则更有必要视为提前到期,从而提高债权人的获偿比例。所以还是上面提到的问题,公司好好经营的话可能没事,但一旦公司倒闭了或是被迫破产,不好意思,承诺的认缴年限就得马上兑现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小编就是想告诉大家在注册公司时没有必要虚高注册资金,创业者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情况,来确定最合适的注册资本。最后如果大家还有关于注册公司方面任何疑问的话,欢迎随时登录多有米官网www.duoyoumi.com或拔打官方热线400-968-3072进行咨询。
2021-04-16
2021-07-13
2021-07-11
2021-04-16
2021-03-31
2018-09-19
2018-09-18
2018-09-18
2018-09-18
2018-09-11
免费咨询 免费核名 免费刻章
2021-04-16
2021-07-13
2021-07-11
2021-04-16
2021-03-31
2018-09-19
2018-09-18
2018-09-18
2018-09-18
2018-09-11
行业引领
腾讯、深圳市国资委投资
国家认证
国家/深圳高新技术企业
品质保证
10年企服经验
业务规模
100+城市网点
品牌信赖
20万+用户选择
媒体报道
CCTV2、广东电视台等联合报道
400-968-3072
周一至周五 08:00-22:00
周六至周日 10: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