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服务 作者: 多有米 4398人已查看
1、新完成商事登记的单位应及时登陆深圳市社保局官网,进入“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页面,完善单位参保信息。录入完成后,打印《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单位所属辖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办理参保审核业务。
2、社保业务(含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含20日),参保单位应当在每月20日前将当月应参保人员及其他相关事项申报完毕。每月20日以后申报视为次月申报数据。如当月没有变动申报的,则默认为与上月相同申报数据。
3、参保单位在每月20日前申报完毕后,社保局即对各单位申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从每月22日起开始委托银行托收社保费。因此,特别提醒各单位务必在每月22日前在缴纳社保费帐户中存入足够金额,以免托收失败,影响员工的社保权益,滞后缴纳社保费的将承担滞纳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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